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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填报2007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

经费收支情况统计表的通知

 

各区县(自治县)医疗保险经办机构:

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)《关于填报2007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的通知》(社保中心函〔200810号,以下简称10号文)的要求,现将填报2007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(本通知仅涉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)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请各区县(自治县)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部社保中心10号文的要求及2007年度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决算报表有关数据,准确填报《2007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》,于2008520以前上报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财务科汇总。

二、本次报表由重庆用友软件有限公司协助,采用用友IUFO网上报表系统由各区县(自治县)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先行通过互联网报送,纸质报表后补。

三、报表填报及使用手册登陆站点为:

HTTP : // 222.55.17.115:83

四、报送时间

统计表填报录入“时间关键字”统一为:2008-05-20

    五、填报数据的来源和口径

    (一)数据来源

2007年各区县(自治县、市)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决算报表及相关文件。

(二)指标解释

纵行:

按省、地(市)、县(区)三级填报。

横栏:

1、人员经费 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聘用人员的工资、奖金、津贴补贴,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。

2、公用经费 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,包括办公、会议、宣传、印刷、房租、水电、交通、差旅等项经费支出。

3、专项经费  反映单位经各级财政批准立项的支出。

4、其他经费  以上三项经费不能包括的其他经费支出。

经费支出以万元为单位,保留两位小数。

上述经费支出包括的明细以财政部《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》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准。

(三)栏目关系

纵行:(1)=(2)+(3)+(4)

横栏:(3)=(2)

      (5) =(4)

      (7) =(6)

      (10)=(9)

(9)=(2)+(4)+(6)+(8)

(10)=(3)+(5)+(7)

六、纸质统计表应内容完整、签章齐全,采用A4纸打印后传真或邮寄上报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未独立核算的区县(自治县)应报送整个机构的报表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技术支持:重庆用友软件有限公司

刘刊(1398362277413708372505

王靓(13370728343

报表接收部门: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财务科

人:刘亮、张蓓

联系电话:63890860(传真),63892536

通讯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135015

邮政编码:400015

八、其他

本通知及附件(电子文档)已挂在重庆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站(网址:www.cqyb.gov.cn)“公告栏”中。

 

 

附件一:2007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

附件二:用友网上报表基层端操作流程

附件三:关于填报2007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的通知(社保中心函〔200810号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

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

附件二:

用友网上报表基层端操作流程

 

通过IE浏览器登陆进入“用友报表系统界面”(IP:222.55.17.115:83)

点击“iufo”用户登录

通过“参照”选择单位编码,输入“用户编码”、“口令”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选择正确任务,“2007年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”

点击“数据采集”、“录入”

录入选择关键字,输入时间“2008-05-20

选择报表“2007年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”并填列

 

功能菜单--->选择“区域计算”

功能菜单--->选择“保存”

 

功能菜单--->选择“表内审核”

 

回“主界面”,选“报送”、“确认上报”;进入“条件过滤”选择报表,上报

打印报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附件三:

 

社保中心函[2008]10

 

关于填报2007年社会保险

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:

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,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和经办方式,急需对经办机构运行成本情况进行了解。现将《2007年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》印发你们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各省级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,专项部署,认真组织各地如实填报,确保按时完成任务。

二、省级经办机构负责收集、汇总并上报数据。上下级经办机构设置不对应的,要进行沟通和协调,明确上报单位,避免重复统计或漏统,确保数据质量。

三、填报数据的范围和口径

(一)范围:

2007年实际发生的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数据。

(二)指标解释:

甲栏:

按省、地(市)、县(区)三级填报。

宾栏:

1、人员经费 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聘用人员的工资、奖金、津贴补贴,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。

2、公用经费 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,包括办公、会议、宣传、印刷、房租、水电、交通、差旅等项经费支出

3、专项经费  反映单位经各级财政批准立项的支出。

4、其他经费  以上三项经费不能包括的其他经费支出。

经费支出以万元为单位,保留两位小数。

上述经费支出包括的明细以财政部《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》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准。

(三)栏目关系:

甲栏:(1)=(2)+(3)+(4)

宾栏:(3)=(2)

      (5) =(4)

      (7) =(6)

(9)=(2)+(4)+(6)+(8)

      (10)=(9)

四、报送时间、方式

报表上报时间为2008527日前;报送方式为传真(需签字盖章)和电子邮件(Excel电子表格)。

电子信箱地址:wangxinping@molss.gov.cn

联系人:王新平

电话及传真:010-84223558    010-84222731

在布置和填报过程中,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
 

 

附:

2007年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

 

 

 

〇〇八年五月六

 
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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